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酮康唑口服制剂全国停用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

总局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通知,酮康唑口服制剂因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,已停止该制剂在我国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撤销药品批准文号,召回工作将在本月30号前完成。召回产品在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,逾期未召回的,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。据了解,在北京、江苏、山东等多地药店,在售的酮康唑药品大多为软膏和洗剂。酮康唑属于抗真菌药物,分为口服型、软膏型、洗剂型等。其中口服制剂是咪唑类抗真菌药,在我国上市的有片剂和胶囊剂,主要用于念珠菌病、皮炎芽生菌病、球孢子菌病、组织胞浆菌病、着色真菌病等系统性感染的治疗。我国生产酮康唑口服制剂的企业有7家,名单已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上公布。此次停用酮康唑口服制剂主要是因为部分患者服用后,发生药物性肝损害。有的患者服药后即转氨酶升高,严重反应的患者会感到疲劳乏力,出现黄疸、消化道症状,甚至出现急性药物性肝炎、急性肝坏死等。问答为何此次叫停的只是口服制剂?酮康挫软膏、洗剂是否也会对肝脏造成损伤?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:酮康唑(口服制剂)在国内主要一个是片剂一个是胶囊,主要治疗真菌,如说全身反复感染类真菌,所以是抗菌药。膏剂是局部用药,吸收的量没有口服那么大,膏剂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安全。因为口服吸收主要经过血液,要经过肝脏代谢,所以对肝脏危害较大。问答在年8月底,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就曾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,提醒“警惕酮康唑口服制剂的严重肝毒性”。为何风险提示早已发布,却直到现在才要求停止药品的生产、销售使用?中国药学会研究中心主任宋瑞霖表示,药物从发现风险,到最终叫停使用,需要有权衡评估的过程。宋瑞霖:一般情况从药物警戒的角度,它是分级别的,任何药物都有安全性的风险,而我们现在要求药品的特性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,也就是说,控制是需要一是标准,二是管理,有一些药物会出警告提示,甚至不良反应,但是当不良反应属于偶发性的时候,作为药监部门仅仅是作出警告,但是如果是系统性风险,就要召回或者撤销批准文号。所以层级是不一样的,可能在之前看到警告性的告知,并不等于当时一定达到了需要撤出市场的等级,它是有个演变的过程。此次发布的公告中,也将叫停原因表述为“认为酮康唑口服制剂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,使用风险大于效益。”周子君:现在我们讲就是是药三分毒,只要你吃药都会有一定的毒性,治疗的时候就会衡量,毒性是多大,对人体伤害是什么,治疗效果是什么,这个药如果没有其他可替代的药的话,毒性采取措施来预防,但必须去治疗,但是如果有其他替代的药,那这个毒性就不值当了,我就能用其他药来治疗这个病。国家食药监总局禁用的仅是酮康唑口服剂型。至于酮康唑的外用制剂,如洗剂和软膏仍可使用。外用药物通过皮肤进入体内的量较少,只要正确使用,无须担心安全。来源:央广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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